黄中梓,主任律师,男,1968年10月出生,法学硕士,安徽省法学会会员、安徽省律师协会刑事辩护委员会委员、池州市法学会理事。
1991年3月从事专职律师以来,注重道德修养,独创“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律师所训,将律师的人格、专业和委托人的利益
有序相连。
学以致用,先后发表过《律师辩护业务实务探讨》、《典当实务初探》、《试论单位犯罪》等文章,《刑法修订后自首的运用与探讨》一文获九八年省法学会论文奖。
擅用法理,长于实践,
担任过池州市大型企业、金融机构、政府等几十家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在最高法院及省、市法院、检察院成功办理过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协助政府,企业办理过重大的合资项目,资产重组等非诉讼事务。
身经百战,止而后观,能提供及时有效的服务,有专业到位的解决之道,是有品味的律师和品牌律师事务所的标志,无论现在将来,我和我的团队都会为此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