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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传播非典恐怖信息,依法受到严惩
25岁的北京无业人员黄×利用互联网编造、传播涉及非典疫情的虚假恐怖信息,受到法律制裁。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6月11日开庭审理此案,作出一审判决,以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判处黄×有期徒刑3年。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黄×从4月25日至4月27日,在家中借当时北京市非典疫情高发易引起人们心理恐慌之机,在没有任何事实依据的情况下,编造了两篇文章,题目分别是《绝对可靠消息,上海隐瞒了大量非典病例》、《中国已因非典而正式进入经济危机》,并鼓动群众尽快储备物品。 法庭调查证实,黄×使用家中电脑,通过其住宅电话以拨号方式登录互联网,在“搜狐网站”新闻评论网页和“西路网”的“海阔天空”等论坛中,多次上网发表上述两篇文章,制造恐怖气氛,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5月3日,黄×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法院认为,被告人黄×在非典疫情发展的特殊时期,故意捏造虚假恐怖信息并故意在互联网上发表、传播,造成一定社会影响,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其行为已构成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依法应予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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