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网站首页
|
事务所简介
|
事务所专讯
|
律师团队
|
律师活页
|
业务范围
|
智能咨询
|
新法快递
|
天贵党建
|
天贵公益
卷 首 语
【编 辑:天贵律师事务所】 【更新日期:2011/4/15 11:20:29】 【浏览次数:2618 次】
四月山花烂漫,四月杨柳轻拂,四月的天贵律师事务所春意盎然,生机勃勃。
为了弘扬正气,充分发挥模范典型的带头作用,根据皖司通〔2003〕100号文件精神,经安徽省司法厅、安徽省律师协会对全省律师事务所认真评选,决定授予安徽天贵律师事务所等20个律师事务所“优秀品牌律师事务所”称号,同时号召全省律师事务所向优秀品牌律师事务所学习,严格管理,规范服务,为社会经济发展和民主法制建设作出新贡献。
一年之季在于春,珍惜荣誉,奋发前进,这是全体天贵律师的心声。
上一篇: 没有了
下一篇: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抗诉案件办案规则》的通知
Copyright © 2011 www.ahtglawoffice.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安徽天贵律师事务所 | 电 话:0566-2039948 传 真:0566-2091933 官方微信号:tianguilawfirm
地 址:安徽省池州市长江中路君悦广场19层
皖ICP备05000066号-1
技术支持:
池州博众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