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 法 介 绍
【编 辑:天贵律师事务所】 【更新日期:2011/4/15 16:32:50】 【浏览次数:4664 次】
今年5至6月份,我国又有70部法规、规章开始实施。其中,国家级法规31部,地方级法规39部。
    在国家级法规中,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关于人民陪审员制度的重要法律,明确了人民陪审员享有同法官同等的权利,进一步保障了公民依法参加审判活动的权利,标志着我国司法体制改革迈上了一个新的起点。修订后的《信访条例》强调畅通信访渠道、创新工作机制,确实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城镇廉租住房租金管理办法》指出,廉租住房租金由政府定价,租金调整要向社会公示。《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规定,新建地下管线要存档,挖地施工前要查地下管线图。《药品注册管理办法》指出,国产药品注册申请受理、审查工作将由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承担,对应急所需的新药品实行快速审批。国务院《电力监管条例》标志着电力监管步入法制轨道;国家发改委《上网电价管理暂行办法》等三部规章的最大亮点是上网电价与燃料价格实行联动,居民生活用电销售电价的制定和调整应进行听证等。《纳税人财务会计报表报送管理办法》明确纳税人报送的财务会计报表只用跑一次;《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出口加工区货物出区深加工结转管理办法》则是对企业出口退、免税、企业出区结转作出规定。在医疗卫生方面,国务院《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规定国家免疫规划确定的疫苗、省级人民政府增加的疫苗以及应急接种或者群体性预防接种所使用的疫苗,免费向公民提供;为减少患者服药带来安全隐患,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机构制剂配制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强调医院自配药剂也要申领《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在城市建设、教育、环保立法方面,建设部《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管理办法》明确乘客伤亡运营单位要赔偿的同时,更加强调以人为本的服务意识,要调整汽车线路和站点的,应征求公众意见,临时变更站点的要提前十天通知公众。为保护考生权益,防止各种培训班打着“教育部认可”旗号乱办班,教育部《实施教育行政许可若干规定》指出对依法需要举行国家考试取得资格的行政许可的,教育行政部门不得组织强制性的资格考试的考前培训,不得指定教材或者其他助考材料。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保护法规制定程序办法》明确规定了公众通过提意见或者参加听证会的形式参与立法的权利。海关总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规定》规定个人也可成进出口货物收发人。此外,建设部《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指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各种建筑物、装修所产生的垃圾随意丢弃。
本文对重要的国家级法规进行解读。
     人民陪审员享有与法官同等审判权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对人民陪审员的职责定位、任职条件、参与案件审理的范围等都做出明确规定。《决定》指出,人民陪审员任期五年,除不得担任审判长外,享有同法官同等的权利。陪审员可以参与审理一审案件即社会影响较大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以及刑事案件被告人、民事案件原告或者被告、行政案件原告申请由人民陪审员参加合议庭审判的案件。但是,对于上述案件中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和法律另有规定的案件不实行陪审。《决定》指出,陪审员参加合议庭审判案件,对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独立行使表决权;陪审员与合议庭其他组成人员有意见分歧的,必要时可以要求合议庭将案件提请院长决定是否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为了保证人民陪审员公正参与审判,《决定》规定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将采取随机抽选确定人选的方式确定。人民陪审员采取个人自荐或单位推荐,并由基层人大常委会任命的方式产生。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期间,所在单位不得克扣其工资、奖金及其他福利待遇。人民法院对于人民陪审员因参加审判活动而支出的交通、就餐等费用给予补贴。
        廉租房租金政府定 调整要公示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设部《城镇廉租住房租金管理办法》规定,廉租住房租金由房屋维修费和管理费两项构成。廉租住房租金实行政府定价,廉租住房租金标准的制定或调整,应当向媒体公布,并通过政府公报等方式向社会公示,听取社会各有关方面的意见。《办法》还明确,对收入等情况变化而不再符合租住廉租住房条件而继续租住的,应当按商品住房的市场租金补交租金差额。
        地下管线档案一家统管
    由于地下管线资料都由各建设单位掌握,没有一个统一的部门来管理,导致其他施工单位在施工中挖断管线的事情屡见不鲜。建设部《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规定,新建、扩建、改建的各类地下管线及相关的人防等工程都必须建立档案。凡建设单位在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必须到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查询施工地段的地下管线工程档案,取得该施工地段地下管线现状资料,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不按规定查询和取得施工地段的地下管线资料而擅自组织施工,损坏地下管线给他人造成损失的,要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三部规章鼓励产品出口 简化企业会计报表报送
      为完善出口加工区管理,方便出口加工区内加工企业的货物出区深加工办理报关手续,海关总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出口加工区货物出区深加工结转管理办法》规定,转出企业、转入企业可以采用分批送货、集中报关的方式办理结转手续。实行计算机联网管理的企业可以通过网络办理结转手续。
      国家税务总局《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试行)》明确规定可以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的出口商包括三类:对外贸易经营者、没有出口经营资格委托出口的生产企业、特定退(免)税的企业和人员。
      国家税务总局《纳税人财务会计报表报送管理办法》规定,纳税人报送的财务会计报表同一种报表原则上只报送一次,由税务机关统一采集、录入信息系统,按照“一户式”存储的要求进行管理。
         四条新规规范电力监管  合理进行电价调整
      从电力改革进程看,电价改革是电力市场化的一个核心内容,电价监管也是最重要的市场监管手段,为此,国务院颁布《电力监管条例》明确国家电监会的权力。国家发改委出台《上网电价管理暂行办法》、《输配电价管理暂行办法》和《销售电价管理暂行办法》,作为中国的“电价新政”,这三部规章涉及我国电力从生产到消费的整个环节,是一个系统的电力体制改革方案,为今后迈向市场化走出了第一步。
      今后,国家电监会将对电力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监管处罚。国务院《电力监管条例》指出,不遵守电力市场运行规则的;发电厂并网、电网互联不遵守有关规章、规则的;对从事电力交易的主体歧视性的开放电力市场或者不按照规定公平开放电网的,企业都将被处最高100万的罚款。对于关键的电价监管权《条例》明确规定,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国务院电力监管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的规定,对电价实施监管。
      以前是一个电厂一个价,此次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网电价管理暂行办法》推出“竞价上网”,就是要用市场手段解决价格混乱局面。《办法》指出,实行竞价上网后的上网电价实行两部制构成,即容量电价和电量电价。容量电价由政府制定;电量电价由市场竞争形成,可采取全部电量集中竞价上网的模式,也可采取双边交易与集中竞价结合的模式。上网电价将与燃料价格实行联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销售电价管理暂行办法》明确指出,农业电价与居民电价实行定期校核和调整,居民生活用电销售电价的制定和调整,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进行听证。工商业及其他电价与上网电价实行联动。说明“电价新政”是对电力体制方面的调整,不会引起居民用电价格太大的变化。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输配电价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电价改革初期,共用网络输配电价由电网平均销售电价扣除平均购电价和输配电损耗后确定,逐步向成本加收益管理方式过渡。即在确定电网经营企业成本的基础上,加上合理收益。         
      此外,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 指出,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每年组织一次。申请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应具有年销售额在3亿元以上,并且已认定为省市(行业)认定企业技术中心两年以上等条件。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将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建设部《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作为行业标准主要规范了环境卫生公共设施、环境卫生工程设施、环境测量通道以及其他环境设施的设置标准,诸如对步行街、公共小区建设公共厕所、垃圾容器等环境卫生公共设施的规划、设计、数量以及应符合的要求作出规范。
预防接种一类疫苗将免费
  国务院《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打破了原来疫苗接种必须收费的标准,将疫苗分为免费和自费两类。国家免疫规划确定的疫苗、省级人民政府增加的疫苗以及应急接种或者群体性预防接种所使用的疫苗,为一类疫苗,免费向公民提供。《条例》同时指出,国家对儿童实行预防接种证制度。因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造成受种者死亡、严重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的,应当给予一次性补偿。《条例》放宽了疫苗流通领域的条件,符合相关要求的药品批发企业可以经营疫苗,但药品零售企业不得从事疫苗经营活动。
医院自配药剂也要许可证
  患者到医院开药,除了能买到药厂生产的药品外,还会拿到一些医院的自配药剂,由于这些自配药剂无须严格审批,标准和质量都难以得到保障,给患者服药带来安全隐患。作为我国首部对医疗机构自配制剂进行管理的规章,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机构制剂配制监督管理办法(试行)》指出,医疗机构配制制剂,必须向所在地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具有能够保证制剂质量的专业技术人员、检验仪器、卫生条件和管理制度,在取得《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的情况下才能够进行制剂配置。 
培训市场与教育行政部门脱钩
培训机构扛着教育部门认证的牌子挣大钱的事情比比皆是。随着教育部《实施教育行政许可若干规定》的实施,再有教育行政部门组织考试认证,要求考生参加强制性的考前培训的,无疑是违规行为。《规定》指出,教育行政部门不得组织强制性的资格考试的考前培训,不得指定教材或者其他助考材料。通过考试,符合条件的,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授予相应的资格或者颁发证书。
个人也可成为进出口货物收发人
  与现行的报关单位管理办法相比,海关总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规定》将专业报关和代理报关企业统一合并为“报关企业”;统一市场准入的标准和审批程序;将每年一次的企业年审改为报关企业两年一次、其他企业三年一次更换注册登记证书等。《规定》扩大报关企业范围,指出,符合行政许可条件的境内法人均可办理报关注册。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不仅包括法人,而且还包括其他组织和个人。根据《规定》,个人可以个体工商户身份到海关办理报关注册登记,成为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取得独立的海关编码。
建筑垃圾不能随便倒
  6月1日起,新房装修后遗留下来的废土料,不能被随意丢弃了。建设部《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明确指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不得将危险废物混入建筑垃圾,不得随意设立弃置场受纳建筑垃圾。《规定》指出,建设单位的建筑垃圾处置,须报经市容环卫部门核准处理,居民房屋装修产生的建筑垃圾不能私自交给个人拉走,应当将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与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并堆放到指定地点。此外,《规定》大幅提高无证运输渣土的罚款额度,明确规定无证运输渣土可罚10万,抛撒渣土最高可罚5万。  
社会组织连续两年不年检将被撤销
  民政部《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对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检的程序、年检的主要内容、年检结论作出明确规定。《办法》规定,本年度未开展业务活动,或者不按照章程的规定进行活动的等13种情形情形严重的为年检不合格。连续两年不参加年检,或连续两年年检不合格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将予以撤销登记并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