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 贵 专 讯(2008年6月30日)
【编 辑:天贵律师事务所】 【更新日期:2011/6/8 14:42:55】 【浏览次数:2501 次】
备受社会瞩目的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于2008年6月1日实施了,为认真开展好《律师法》宣传月活动,我所根据安徽省司法厅、池州市司法局、贵池区司法局的文件精神,我所安排律师积极参加宣传活动。
一、所主任黄中梓律师作为贵池区司法局《律师法》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副组长,开展宣传组织工作。
二、2008年6月30日,我所安排姚卓闻、吴德道、吴文斌、何坤、付文武律师参加池州市司法局开展的贯彻实施《律师法》暨义务法律咨询活动。
三、散发《律师法》条文和有关宣传资料,并向有关部门和顾问单位寄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