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世不一道,便国不法古。
——商鞅
公元前359年的一天,秦国都城的南门口立起了一根三丈高的木柱,柱子上贴有一张盖有官印的告示:“谁能把这根木头扛到北门去,赏黄金十两。”当时围观的人很多,但没有一个人去搬动那根木柱。他们不相信世间有这样的好事。后来,告示上的赏金又提高到50两,人们依然持怀疑的态度,不敢去搬。过了几天,才有一个人抱着试试看的心理半信半疑地把柱子搬到了北门,结果马上得到了50两赏金。人们沸腾了,纷纷奔走相告。第二天,人们又跑到城门口去看看有没有木头,大家没发现木头,却看到了变法的新法令。这次,人们都深信不疑,认为政府真是下决心要进行大刀阔斧的改革了。
上面的“徙木立信”是商鞅在秦国时为取得老百姓的信任而采取的小策略。商鞅(约前390—-前338),出身于卫国的一个没落贵族家庭,姓公孙,名鞅,又叫卫鞅。后因在秦国变法有功,被封于商地,所以被称为商鞅。他曾经在魏国做了一段时间的门客,但没有得到重用,听闻秦孝公招募人才,便来到了秦国。他三次求见孝公,前两次故意大谈儒家的王道治国理论,孝公毫无兴趣;第三次求见时他才侃侃而谈自己的一套富国强兵的道理和办法,孝公听得津津有味,对他的主张十分欣赏。最后,孝公决定重用商鞅,变法图强。
公元前359年到公元前350年,商鞅先后进行了两次变法。主要内容包括:1.改法为律,制定秦律。2.重农抑商,奖励耕织和垦荒。3.厉行法治,明法重刑。4、打击旧贵族的势力,建立封建法制。封建化的改革措施包括:首先,废除贵族的井田制,“开阡陌封疆”(阡陌指每一亩田的小田界,封疆指每一顷田的大田界)。这次对农田制度的改革,一方面以法令形式废除了井田制,破除了旧的阡陌封疆,另一方面则设置了新的阡陌封疆,保护了土地私有制。其次,取消奴隶主贵族的世卿世禄制,实行按军功受爵。商鞅规定了“首功”制度,以斩杀敌人首级的数目来决定爵位的高低。军事上没有功劳的,即便是贵族也不能授予爵位。第三、取消奴隶制时代贵族的分封制,普遍推行县制,设置县一级官僚机构。这样就从制度上废除了奴隶主贵族通过分封制世代垄断各地军政的特权,确立了封建君主专制统治的中央集权制度和官僚政治制度。
新法使贵族失去了过去的许多特权,触犯了贵族的利益,贵族们拼命地阻碍、破坏变法,甚至怂恿太子犯法。太子是未来的国君,不能动刑,商鞅便依法把太子的老师公子虔割了鼻子,把公孙贾刺了面,以示推行变法的决心之强烈。这样一来,没有人敢不守法了。
变法很快取得了显著的成效,秦国迅速强盛起来。在国内,老百姓都一心务农,积极种田织布,生产得到很大发展,社会秩序也井井有条;由于新法规定了将士杀敌立功的可以升官晋级,所以战士们都英勇作战,使秦国在对外战争中也捷报频传。新法实行十年以后,秦国就奇迹般地由七雄中最弱小的国家变成了最富强的国家。
秦国强大起来了,但给它带来巨变的商鞅却没有得到好的结局。公元前338年,孝公驾崩,太子即位,是为秦惠文王。秦惠文王与商鞅有旧仇,贵族们此时也群起攻击商鞅,商鞅最后被惨烈地车裂而死。然而他的新法仍然被沿用下去,“商君死而秦法未败”。商鞅变法是一次极为深刻的社会变革,是战国时期各国变法运动中最彻底和最成功的一次。它冲击了秦国的旧传统和旧法律,为秦国政治、经济的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使秦国的封建法制得以确立和发展。商鞅的变法,使秦国愈来愈强盛,为日后秦始皇统一中国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人们用“商鞅相孝公,为秦开帝业”来盛赞他的卓著功勋。商鞅变法是中国法制史上浓重的一笔,他革故鼎新的改革精神永远放射着不朽的光芒!
(摘自《法学的故事》,中央编译出版社出版,蒋来用、高莉著,2006年11月第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