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网站首页
|
事务所简介
|
事务所专讯
|
律师团队
|
律师活页
|
业务范围
|
智能咨询
|
新法快递
|
天贵党建
|
天贵公益
财政部关于小额贷款公司执行《金融企业财务规则》的通知
【编 辑:天贵律师事务所】 【更新日期:2012/1/30 18:49:10】 【浏览次数:2561 次】
财政部关于小额贷款公司执行《金融企业财务规则》的通知
(财金[2008]18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了加强各类企业财务管理,规范小额贷款公司财务行为,防范财务风险,维护金融稳定和社会经济秩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凡依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08]23号)设立的小额贷款公司,执行《金融企业财务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42号)。
二、
小额贷款公司从事信贷业务,执行《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办法(2008年修订版)》(财金[2008]28号)、《银行抵债资产管理办法》(财金[2005]53号)等相关金融财务管理制度。
三、
各地财政部门按照规定履行财务管理职责,加强财务风险监管,促进小额贷款公司稳健经营和发展。
财 政 部
二○○八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上一篇:
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
下一篇:
安徽政府部门"出手"规范小额贷款公司
Copyright © 2011 www.ahtglawoffice.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安徽天贵律师事务所 | 电 话:0566-2039948 传 真:0566-2091933 官方微信号:tianguilawfirm
地 址:安徽省池州市长江中路君悦广场19层
皖ICP备05000066号-1
技术支持:
池州博众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