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27日,池州市直机关单位作风评议办公室下发了《关于聘请夏玉发等40名同志为2013年度池州市直机关单位作风建设监测员的通知》,我所方海峰律师被聘为2013年度池州市直机关单位作风建设监测员。这是我所方海峰律师第三次被聘为池州市直机关单位作风建设监测员。
安徽天贵律师事务所
二零一三年十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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