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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黄中梓主任被池州市人民检察院选任为人民监督员
【编 辑:天贵律师事务所】 【更新日期:2015/9/6 10:59:03】 【浏览次数:2294 次】
根据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安徽省司法厅《关于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方式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和池州市人民检察院、池州市司法局关于印发《池州市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方式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的要求,为建立健全工作体制机制和制度,充分发挥人民监督员作用,拓宽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司法渠道,促进全市各级检察机关依法公正行使检察权。通过发布公告、接受报名、资格审查、组织考察、社会公示程序,池州市司法局决定选任我所主任黄中梓律师为池州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任期五年。
安徽天贵律师事务所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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