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寻常的交通事故
薛勇是一个货车司机,天天载着一大车矿石往返于矿山和加工厂之间。这天,他又像往常一样,满载着一车矿石驶进了向阳铁矿加工厂。可是厂子里冷冷清清的,看大门的李东告诉他,今天是老板儿子大婚,工人们都放假去参加婚礼了,留下自己值班。薛勇一听,不由着急起来,说:“厂子人都走光了,那我一车矿石谁来卸呀?”
李东看看薛勇的车,一拍大腿说:“我知道一个办法,可以试试!”
薛勇急忙问是什么办法,李东说:“前阵子一辆货车来厂子送矿石,也是人手不足,当时那辆车的司机急着往回赶,就想了个办法,先卸掉一部分货,然后司机上车,往前猛开一阵,再来个紧急刹车,让剩余的矿石靠惯性自己滚下来。要不你也用这个办法试试?”
薛勇犹豫了一会儿,点头说道:“这样吧,咱们先卸掉一半,你帮我干,我给你一百元。”
两人开始卸货,干了没一会儿,李东就累得大嚷吃不消,让薛勇开车试试。薛勇看车上还有一大半矿石,不敢去开车。李东有些不耐烦了:“上次那辆车剩下的比这还多呢。我是干不动了,要不你去雇人来帮忙吧。”
薛勇无奈,只好爬上驾驶室,加大油门向厂子东边驶去,看着快到了,薛勇狠狠地踩了一下刹车,只听轰隆一声,货车猛地向一边侧翻过去,薛勇的脑袋狠狠撞在车窗上,人当时就昏了过去……
薛勇醒过来时,已经躺在医院里了。由于脑袋受了严重的撞击,他又在医院里住了好些日子。出院后他才得知,当时自己驾驶的卡车,由于矿石太重,紧急刹车后惯性产生的后推力使车辆的液压装置无法支撑,从而导致了车辆侧翻,不但车辆报废,而且砸毁了加工厂搭建的石棚以及一部分车床,厂里已经找上门来,要他赔偿损失。
薛勇想起自己的货车有保险,就向保险公司提出承担赔偿责任的要求。可没想到的是,保险公司以此事不属于交通事故为由拒绝理赔。薛勇又气又急,一怒将其告上法庭。想起是李东给自己出的歪招,把李东也一并告了。
法院经过详细调查,最后做出认定:保险公司应在保险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薛勇因自身操作失误造成事故,也应负担一部分责任。另一个被告李东,虽然是他的提议导致了事故的发生,但薛勇已是成年人,应有自身的判断能力,所以对李东不予处罚。
借名购房惹纠纷
17年前,继父获得购买房改房的资格,却苦于没有积蓄,由继女出钱将房子买下;如今,眼看自己的房产权利遭到无视,继女只得和继父对簿公堂。
继父无积蓄,继女出钱购房。
1997年,相关房改政策允许包括继父葛某在内的离退休干部购买自己所居住的公有房屋。当时葛某没有什么积蓄,就和已经出嫁的继女葛玉协商,约定由继女出资,以他的名义买下该公有住房。当时,3万余元的购房款对继女来说也是一笔很大的数字。但她考虑到老父亲的意愿,同时也希望给父母一个安稳的居住环境,所以她拿出了自己的所有积蓄,还向其他人借了一部分款项,一齐交给了继父葛某,将房屋产权买下。
继女出了所有的钱,却不能登记为产权人,于是继父葛某向她出具了一纸《关于购房有关问题的说明》,内称:“1997年……对离退休干部现住房屋按优惠价格出售。由于我无钱购买,故同意女儿葛玉以我的名义于1998年4月按规定价格叁万零陆佰叁拾玖元购得(注:30639元中我借给其壹仟元)。1.此房的房权理应属于女儿葛玉所有;2.此房以我的名义购买,故我与其母李淑珍有权居住至终身;3.其兄借住一间,理应付房租,租金多少,可由双方协商而定。一九九八年九月。葛某亲笔”。
之后,葛某老两口一直安心地居住在该房内。2006年2月,葛玉的继母去世。出于对继父的信任,始终没有要求过办理此房的更名过户手续。
然而,继女发现继父的遗嘱中,并没有写明自己继承房产的权利。葛玉同继父进行了沟通。不料继父葛某气呼呼地说,这房子本来就是他自己的,与葛玉无关。因为当初买下这套房子是由于他具有购房资格,享受了优惠的价格。否则,依照葛玉出资的3万元,怎么可能买下近百平方米的房产?
在协商无果后,葛玉将其继父葛某诉至法院。法院作出判决,继女享有60%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