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青阳县禾田生态农业有限公司职工债权公示
【编 辑:天贵律师事务所】 【更新日期:2017/1/16 16:21:55】 【浏览次数:4065 次】
 

关于青阳县禾田生态农业有限公司职工债权

  

 

                             2016)禾田破管字009

 

2016121,安徽省青阳县法院以(2016)皖1723民初1-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青阳县禾田生态农业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并指定安徽天贵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

管理人经调查后,编制了“青阳县禾田生态农业有限公司职工债权清单”,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之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十日。

从公示之日起十日内,职工对本清单记载有异议或者主张其他职工债权的,或其他职工主张职工债权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或者补充,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管理人不予更正或者补充的,职工可以向青阳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直接向青阳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对本债权清单的认可。

材料邮寄地址: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建设中路广丰大厦3C3D座,联系电话:0566-2086818,联系人:伍宏武。

特此公示。

           青阳县禾田生态农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十日

 

 

附:青阳县禾田生态农业有限公司职工债权清单

根据管理人调查,债务人尚欠胡忠祥职工工资207,500.00 元,无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补偿金,无未缴社会保险费用等;无其他职工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