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黄中梓主任受邀出席首届“不良资产法律论坛”
7月15日至16日,首届“不良资产法律论坛”在广州举行,应广州市律师协会的邀请,安徽省律师协会破产与重组专业委员会主任黄中梓、委员蓝祝代表安徽省律师协会参加“论坛”。
论坛期间,来自最高人民法院、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各地律师协会,银行、不良资产公司、产权交易所的代表围绕论坛主题,踊跃发言互动、积极建言献策。黄中梓主任就当前国际新形势下不良资产处置需要深化合作的领域和创新举措等重要问题同与会代表展开探讨、交换意见,并向与会代表详细介绍了安徽省律师协会在不良资产处置方面所开展的相关工作。
“论坛”围绕着不良资产处置的相关法律问题,包括《关于审理涉及金融机构不良债权转让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简称海南纪要)的法律适用问题,执行转破产制度的衔接等问题进行了讨论,最终达成“广州共识”。会议一致认为海南纪要已不能适应新的时代要求,对于不良资产的相关法律问题应尽早出台相关法律,使不良资产这一金融工作的重要部分,有法可依。
中国人民银行法条司副司长王玉玲,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审判长吴庆宝,中国银监会法规部研究员沙涛,广州交易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广州产权交易所总裁刘晓鸿,中国银行业协会首席法律顾问卜瑞祥,中国政法大学金融不良资产研究中心副主任姜涛等专家作为论坛嘉宾发表了演讲。
安徽律协破产与重组专业委员会派员到无锡市交流破产业务
2017年8月7日,为推进长江经济带法律共同体交流,安徽省律协破产与重组专业委员会黄中梓主任、安徽天贵律师事务所钱孝伟律师前往江苏省无锡市,专程拜访了全国破产业务知名专家---北京市破产法学会副秘书长、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金融庭庭长陆晓燕法官,就破产管理人协会建设、清算组担任管理人等破产实务问题与陆庭长进行了交流。
黄中梓主任、钱孝伟律师还与无锡市律师协会破产与清算专委会罗祖智、阙强、陈瑞、过静律师就破产互助基金、破产管理人协会建立、律师破产专业化等问题进行了研讨。作为长江经济带法律共同体系列交流活动之一,本次交流增进了长三角区域法律共同体之间的了解,扩大了安徽律师的影响力。
破产案件税务问题专题研讨会顺利召开
2017年8月19日,“破产案件税务问题专题研讨会”在北京大成(合肥)律师事务所顺利召开。会议由安徽省律协破产与重组法律专业委员会、安徽省律协财税法律专业委员会、合肥市律协清算与破产法律专业委员会主办,北京大成(合肥)律师事务所协办。安徽省律协财税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合肥学院副教授、上海锦天城(合肥)律师事务所律师吴晓红,安徽省律协破产与重组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北京大成(合肥)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李民,合肥市律协清算与破产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安徽振信律师事务所主任陈勇,安徽天贵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方海峰、财务人员高芳和二十八名专业委员会委员,三十五名非委员律师及一名律师事务所财务人员参与研讨。
吴晓红主任围绕《企业破产清算有关会计处理规定》出台的背景、破产会计处理的内涵与核算程序、破产财务列报的理解与运用等主题做了全面解读与深入剖析,重点讲解了破产清算会计操作规程,分析了清算财产表、利润表、资产负债表,并分享了破产案件中税务问题解决的浙江模式。
与会人员深入讨论了财政部破产管理人破产清算会计实务、管理人报酬税务实务、税务部门在破产中清偿请求的解决方式、与税务机关协调破产企业税务核销等问题,并就税务机关行政诉讼的可行性、破产管理人与会计人员之间的沟通衔接等破产程序中的诸多实务问题交换意见。
本次研讨会紧贴破产案件中的税务实务专题,答疑释惑,凝聚共识,切实解决了预先征集和现场提出的破产案件会计专业问题,既圆满实现了预定目标,也为各专委会之间的专业交流与业务合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房地产开发企业破产法律实务研讨会在宣城举行
2017年9月2日,房地产开发企业破产法律实务研讨会在宣城召开。本次研讨会由省律协破产与重组法律专业委员会和宣城律协公司、破产重组法律专业委员会主办,安徽今昔律师事务所协办。研讨会在宣城市律师协会夏建军会长的欢迎词中拉开序幕,省律协破产与重组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黄中梓发表了提升我省律师破产理论、实务、法律共同体建设及风控能力的致辞。省律协破产与重组法律专业委员会部分委员、宣城律协公司、破产重组法律专业委员会全体委员、所有宣城市级破产管理人负责人及其他省内律师等120余人参加了本次研讨会,我所黄中梓主任、方海峰、陈善萌、钱孝伟等六名律师和一名实习律师参加本次研讨会。会议由省律协破产与重组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曹勇前主持。
研讨会特别邀请著名破产法与企业重组领域专家陈夏红博士和有丰富实践经验的傅忠彬、杨萍萍律师分别作主题演讲。《中国政法大学学报》副编审、中国政法大学破产法与企业重组研究所中心研究员陈夏红以《破产法十年:如何再启程》为题,深刻分析了破产法再启程的背景和破产法的“初心”,从制度、理念、方法、文化四层面全面阐述了破产法如何再启程问题,提升了参会人员破产法理论水平。安徽深蓝律师事务所杨萍萍律师在《房地产开发企业破产中“以房抵债”问题的处理方式探讨》的演讲中,对“以房抵债”和“以房担保”的比较,“以房抵债”协议的法律效力分析,以及“以房抵债”问题的处理方式等关键性实务问题进行了深入讲解。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傅忠彬律师的演讲为《关于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破产案件房屋买受人相关问题的处理》,立足房地产开发企业破产案件的特殊性,针对破产案件中复杂的利益冲突、在建工程的续建融资难、各类房屋买受人的权利保护等问题展开讲解,与参会人员全面分享其实务经验。嘉宾现场解答了参会人员提出的破产与重整法律实务中疑难问题,并展开了激烈的讨论。会议历时4小时,秩序井然。与会人员纷纷表示本次研讨会有理论有实务,既有前瞻性,又接地气,受益匪浅。
省高速地产集团来我所考察交流
2017年9月6日,安徽省高速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法务分管领导吴凌、法务部总经理何宇携法务部一行五人来我所考察。我所黄中梓主任、合伙人张精康律师、桂娟律师、钱孝伟律师参加了此次交流。我所就律师队伍建设、服务领域、社会影响力及办理房地产实务作了介绍,双方就房地产法律事务进行了深入的研讨和交流。此次调研为我所与安徽省高速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搭建了沟通交流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