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中梓主任应邀参加蓟门破产重组对话活动
3月18日,蓟门破产重组对话活动在中国政法大学举行,活动主题为国际比较视角下的破产案件与法院。活动由中国政法大学破产法与企业重组研究中心主办,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破产管理人课题组、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协办。日本破产法权威佐藤铁男教授,中国政法大学李曙光教授,中注协破产管理人课题组左北平组长,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刘颖副教授,北京大学法学院许德风教授,《中国政法大学学报》陈夏红副编审,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司清算和破产审判庭慈云西庭长等参加此次活动。我所黄中梓主任作为安徽省律师协会破产与重整专业委员会主任受邀参加。
本期“对话”主讲人是日本破产法权威佐藤铁男教授。佐藤教授历任北海道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同志社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教授、法学院院长,现为中央大学法科大学院教授。佐藤教授发挥精通日、英、德、法等语言的优势,对法院在破产案件中的作用进行了剖析。本期对话吸引了大批参与者,尤其是一线的破产法官、破产管理人、财务顾问、破产法学者等。
李曙光教授认为,第一,破产案件是非常专业的案件,特别强调法院、法庭和法官的专业化。第二,破产案件中大量的商业判断要求专业化的延伸。第三,对法院除了专业化的要求,还应有权威性和独立性的要求。中国法院应当强调“三化”,即专业化、权威化、独立化,这对破产案件审理质量提高、促进破产案件与经济关系的融洽具有重要意义。
活动期间,最高人民法院、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法官、专家学者发表了意见。黄中梓主任就管理人勤勉尽责、责任追究等破产中的现实问题与佐藤铁男教授进行了互动交流。从日本放眼世界,由世界走向中国,本期“对话”为各位破产专家学者和从事破产重组工作的一线工作者提供了充分交流与探讨的平台,中日思维的碰撞、理论与实践的交织为破产法院的设计与破产审判的改革提供了新方法、新思路。
黄中梓主任应邀参加“一带一路”与国际建设工程高峰论坛
3月10日上午,“一带一路”与国际建设工程高峰论坛在合肥香格里拉大酒店举办。参加此次论坛的领导有前海“一带一路”法律服务联合会会长杜春、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蒋敏、美国德杰律师事务所亚洲业务执行合伙人陶景洲、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主任朱树英等。来自法律界的专家学者、省市相关政府部门领导和企业界的代表等各界嘉宾共计500人齐聚论坛,共话未来。我所黄中梓主任应邀参加此次论坛。
此次论坛针对在“一带一路”国家战略背景下国际建设工程项目和争议解决领域的最新发展动态、中国企业如何参与国际工程项目等问题,邀请该领域专家进行主讲。美国德杰律师事务所亚洲业务执行合伙人、国际商会国际仲裁院委员陶景洲发表《一带一路项目中的纠纷解决问题》主旨演讲,“一带一路”(中国)仲裁院副院长、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主任朱树英发表了《高度重视仲裁实践反映的十大法律问题—前期“一带一路”纠纷国内仲裁案件专题调研》主旨演讲。
我所张月芝律师受邀参加全市 “三八”妇女节纪念活动
3月7日上午,受池州市妇女联合会、池州市女企业家协会邀请,我所张月芝律师参加了由池州市妇联、池州市女企业家协会联合举办的“纪念三八国际妇女节108周年暨池州市(首届)优秀创业女性命名大会”。 会议由池州市妇联主席刘茂华主持。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聂爱国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家莹等出席会议。大会命名了10名池州市(首届)优秀创业女性,并向她们授予池州市“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参加大会的张月芝律师深有感触地说,有市妇联和女企业家协会的支持,作为女性律师,在法律服务工作中帮扶女性,维护其合法权益,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
破产实务交流研讨走进——合肥
1月6日—8日,在瑞雪迎春的严寒下,由中国行为法学会培训合作中心·华睿律云主办的“破产案件审理与破产重整、庭外重组、预重整、清算暨破产管理人实务与履职风险应对专题培训班”在合肥北城世纪金源大饭店隆重举行并圆满结束。本次培训得到安徽省律师协会破产与重组法律专业委员会和安徽天贵律师事务所的大力支持。
本次现场研讨交流活动由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委会委员、金融庭庭长、高校客座教授朱淼蛟,北京破产法学会副秘书长、尚德电力破产重整合议庭成员陆晓燕和北京炜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北京破产法学会副会长尹正友等三位专家主讲。参会代表来自全国各地的破产专业律师、法官、资产管理公司、银行、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公司等300余人。
6日,朱淼蛟老师详细介绍了“破产法适用实务中的疑难问题”并就破产案件的立案受理;破产管理(审理)的常态化市场化;破产管理(审理)的规范化、阳光化;破产中涉税问题的处理;无产可破案件的管理与应对;破产重整(清算)的合并实务;破产重整控制权配置模式探讨;关于应对和打击逃废债问题等破产法实务中的疑难问题通过案例与法条进行了精彩分析与交流,使参会的各位律师、法务、会计等人员对破产法实务操作中的疑难问题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随后,声情并茂的通过三个案例引发的思考;管理人赔偿责任归责要件及裁判路;管理人履职的主要风险点;管理人履职风险防范的建议等方面的讲解对“管理人履职风险的研究及应对”进行了多角度交流与探讨,获得学员一致认可与热烈的掌声。
7日,陆晓燕老师就进一步在破产中管理人实务;破产重整;房企破产疑难解析;“执转破”等方面进行全方位的讲解。并就“人格混同”;重整模式;房企中债权顺位;执破衔接中的破产效益最大化进行了重点解读与详解剖析,每一位参会人员都聚精会神的听讲,生怕错过每一个细节,笔记满满。
8日,尹正友主任通过破产原因及制度认识;执转破问题;管理人制度;合并破产;债权的申报与审查;取回权与撤销权;债转股问题;债权人会议;涉及债务人的诉讼及仲裁;重整申请;债务人自行管理模式;重整计划的编制;出资人权益调整;强制批准;重整计划执行中的调整重整计划执行中的调整;终止执行重整计划;其他需要关注和研究的问题;不良资产处置的视角认识困境企业拯救等方面多角度、全方位滔滔不绝的讲解了实践中破产遇到的难题与解决技巧,并用大量的案例分析和引证去佐证自己的观点与见解,让学员又一次享受到了破产中的“美味大餐”。
现场氛围浓烈,互动环节更是精彩纷呈,学员们争分夺秒的提出自己在实践中遇到的难题,专家们总是耐心地听并一一作答,每个学员提出的问题都得以解决。本次交流活动取得圆满成功,为破产管理人开展破产法律业务打开了新局面、新思路。
我所姚卓闻律师应邀为池州市融资担保协会作专题讲座
1月19日下午,池州市融资担保协会为协会举办法律专题培训会,我所姚卓闻律师应邀作《抵押反担保法律风险防范》讲座。
姚卓闻律师结合《物权法》相关规定,从五个不同方面对抵押反担保法律风险防范的基本知识进行了讲解,内容包括《物权法》对担保物权的一般规定、反担保业务中的合同关系以及抵押反担保合同的签订、《物权法》规定的抵押物和不可抵押物、《物权法》规定的抵押担保应该遵循的规范、抵押物常见的问题和风险。姚卓闻律师运用丰富的专业知识,结合生动鲜活案例,对有关专业问题作了深入浅出的讲解,并与参会人士进行了交流讨论。讲座约两个小时,反响热烈,效果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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