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意见》
4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各级人民法院充分认识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服务大局的出发点和目标定位,为创新型国家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意见》要求,要完善举证责任分配规则、举证妨碍排除制度和证人出庭作证制度,拓宽电子数据证据的收集途径,依法支持当事人的证据保全、调查取证申请,减轻当事人的举证负担;要深化知识产权裁判方式改革,严格依法掌握委托鉴定、中止诉讼、发回重审等审查标准,减少不必要的时间消耗;要充分运用第三方数据,依法确定侵权获利情况。对于情节严重的侵害知识产权行为,依法从高确定赔偿数额,依法没收、销毁假冒或盗版商品以及主要用于侵权的材料和工具,有效阻遏侵害知识产权行为的再次发生。
2019年度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典型案例发布
4月26日,国家知识产权局组织公布了2019年度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典型案例评选结果,包括专利行政保护典型案例和商标行政保护典型案例各10个。
这些案例涉及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商品商标、服务商标、证明商标等多种类型,涵盖食品药品、高新技术、节能环保等重点领域和电商展会、招投标、物流运输等关键环节,案件质量高,且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关注度和影响力,从一个侧面展现了我国平等保护国内外权利人合法权益、充分发挥法律威慑作用、持续优化创新和营商环境等方面取得的成就。
《视听表演北京条约》生效
4月28日,《视听表演北京条约》正式生效。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个在我国缔结、以我国城市命名的国际知识产权条约。
《北京条约》于2012年6月26日在北京缔结,是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管理的一项旨在保护表演者权利的国际版权条约。该条约将全面提升国际社会对表演者权利保护的水平,从而充分保障视听表演者的权利,进一步激发其创造热情,丰富精神文化产品,推动视听产业健康发展,保护传统文化和民间文艺,促进文化多样性发展。
2019年度全国打击侵权盗版十大案件发布
4月27日,国家版权局联合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遴选了2019年度全国打击侵权盗版十大案件,涵盖新闻出版、影视、图片、文学、动漫等领域。它们分别是:北京中兴华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侵犯新闻作品著作权案;上海“补时点播影院”侵犯影视作品著作权案;江苏南京“韩剧TV”APP侵犯影视作品著作权案;广东珠海向荣玩具厂卡通玩具侵犯著作权案;上海陈某等侵犯影视作品著作权案;山西长治“圣城家园网”侵犯著作权案;江苏徐州“5・10”侵犯图片作品著作权案;安徽肥西谢某等侵犯著作权案;江西九江陆某等侵犯网络文学著作权案;山东菏泽“3・12”侵犯著作权案。
央视国际诉聚力公司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案一审判赔215万
4月8日下午,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对央视国际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央视国际公司”)诉上海聚力传媒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力公司”)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案作出一审判决:聚力公司赔偿央视国际公司200万元及维权合理开支15万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涉案足球赛事节目足球赛事直播节目可以作为著作权法规定的类电影作品加以保护。基于其客体性质属于著作权法已作穷尽性规定的领域,反不正当竞争法不应再提供附加保护。被告节目有商业广告、背景大屏幕位居画面中央且面积超过整体画面的三分之一、将实质性替代原告向公众提供涉案足球赛事节目等综合判断,被告的行为不属于合理使用,侵害了原告对涉案节目享有的“其他权利”。
2019年度商标异议、评审典型案例发布
4月26日,2019年度商标异议、评审典型案例在国家知识产权局“云开放日”活动中正式发布。它们分别是:打击恶意复制摹仿他人驰名商标行为,给予驰名商标强有力法律保护的“外研社”商标异议案;打击恶意损害他人虚拟角色名称权益行为,保护角色名称权益人创造性劳动成果的“洛天依LUOTIANYI”商标异议案;打击恶意抢注外国地理标志行为,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芭啰莎山谷”商标异议案;打击以已故知名人物姓名恶意注册商标行为,保护消费者利益的“汪必昌”商标异议案;打击恶意侵犯他人姓名权行为,保护在先权利人利益的“松鼠张三疯”商标异议案;打击恶意攀附他人为相关公众所熟知商标的声誉、损害商标注册人利益行为的“施華洛及图”商标无效宣告案;打击不以使用为目的、短期内大量恶意进行商标注册申请行为的“JOY@ABLE”商标驳回复审案;打击从事商标代理业务的服务机构恶意申请注册除其代理服务以外的其他商标行为的“一只酸奶牛”商标无效宣告案;打击特定关系人恶意抢注他人在先使用商标行为的“沪江”商标无效宣告案;打击恶意复制翻译他人为相关公众所熟知商标、误导公众行为的“TOEFL”商标无效宣告案。
2019年度专利复审无效十大案件发布
4月26日,2019年度专利复审无效十大案件在国家知识产权局“云开放日”活动中正式发布。它们分别是:“发光装置及显示装置”发明专利无效案;“吡咯取代的2-二氢吲哚酮蛋白激酶抑制剂”发明专利无效案;“用于传送上行链路信号的方法”发明专利无效案;“用于治疗糖尿病的二肽基肽酶抑制剂”发明专利无效案;“餐馆服务系统”发明专利无效案;“用于移动通信设备的图形用户界面(分享)”外观设计专利无效案;“多旋翼无人飞行器”实用新型专利无效案;“一种旋流干煤粉气化炉”发明专利无效案;“一种产生按压声音的键盘开关”实用新型专利无效案;“一种改善接触孔插塞氧化物凹陷的工艺方法”发明专利申请复审案。
中国PCT国际专利申请量跃居世界第一
4月7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在瑞士日内瓦举行发布会,公布了2019年专利、商标和工业品外观设计国际注册数据。数据显示,2019年,中国通过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专利合作条约》(PCT)途径提交了5.899万件专利申请,超过美国(5.784万件)跃升至第一位,成为提交国际专利申请量最多的国家。
华为与InterDigital结束专利诉讼,达成全球专利许可协议
当地时间周二,美国科技公司InterDigital表示,已与华为签订全球专利许可协议,并且两家公司已解决了所有针对对方的有关诉讼。InterDigital在一份监管文件中表示,与华为达成的专利许可协议有效期至2023年,该协议涵盖了华为部分3G、4G和5G无线电信产品销售的专利使用费。与此同时,InterDigital称,两家公司还结束了在中国和英国的长达15个多月的诉讼。
《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出台
4月3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台《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管理办法(试行)》(下称《办法》)。《办法》从我国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适用范围及样式、机构职责、使用人义务、合法使用人、使用要求、使用人标示方法、对合法使用人的监督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规定,旨在加强我国地理标志保护,统一和规范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办法》将进一步提升我国地理标志保护水平,为我国建立地理标志统一认定制度下的保护模式打下重要基础。
Copyright © 2011 www.ahtglawoffice.com All Rights Reserved. |
版权所有 安徽天贵律师事务所 | 电 话:0566-2039948 传 真:0566-2091933 官方微信号:tianguilawfirm |
地 址:安徽省池州市长江中路君悦广场19层 皖ICP备05000066号-1 |
技术支持:池州博众网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