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
【编 辑:天贵律师事务所】 【更新日期:2020/9/10 10:37:39】 【浏览次数:1113 次】
 

浙江源生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重整案
  案情简介
  2019115日,浙江省开化县人民法院裁定受理浙江源生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进入重整程序时,该医药公司已无自主经营能力,公司名下的36家门店已有11家关门停业,剩余门店也都出现缺货情形、面临停业,百余名药店职工面临失业困境。
  案件受理后,为维持企业运营价值,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决定企业继续营业。管理人在对该医药公司经营状况进行了调查和评估的基础上,经过公开邀请并筛选比对,通过托管经营的方式,将该医药公司现有门店全部交由开化颐年堂医药有限公司经营,原有职工继续在岗上班,23家门店(分布于全县8个社区、6个乡镇)于20201月恢复经营。
  1月底新冠疫情暴发以来,托管业主积极响应国家应急防护要求,23家门店平稳有序开门营业并承诺平价销售,以实际行动履行医药企业的社会责任,有效地保障了居民日常防护需求。
  典型意义
  本案是在重整程序中运用托管方式维持企业持续运营,有效保障疫情期间防疫物资供应的典型案例。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之前,经征求主要债权人意见等程序,法院依法决定债务人继续营业,维持企业有效生产力。
  针对债务人企业系医药公司的特殊经营模式,法院通过指导管理人通过公开竞标邀请合适投资人参与重整谈判,积极运用托管方式,有效促进了债务人财产的保值增值,保障破产案件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利,并在抗击疫情的特殊时期,为保障居民药品需求、维护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摘自《全国法院服务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民商事典型案例(第二批)》)

手机游戏“换皮”侵害著作权纠纷案

苏州蜗牛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成都天象互动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侵害著作权纠纷案〔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2018)苏民终1054号民事判决书〕

【案情摘要】

苏州蜗牛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蜗牛公司)开发的手机游戏《太极熊猫》于201410 31日上线,成都天象互动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天象公司)、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简称爱奇艺公司)开发的手机游戏《花千骨》最早版本于2015619日上线。蜗牛公司向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花千骨》手机游戏“换皮”抄袭了《太极熊猫》游戏,即仅更换了《花千骨》游戏中的角色图片形象、配音配乐等,而在游戏的玩法规则、数值策划、技能体系、操作界面等方面与《太极熊猫》游戏完全相同或者实质性相似,侵害其著作权。一审法院确认,《花千骨》游戏与《太极熊猫》游戏相比,其中有29个玩法在界面布局和玩法规则上基本一致或构成实质性相似;另外《花千骨》游戏中47件装备的24个属性数值与《太极熊猫》游戏呈现相同或者同比例微调的对应关系;《花千骨》V1.0版游戏软件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存档资料中,功能模块结构图、功能流程图以及封印石系统入口等全部26UI界面图所使用的均为《太极熊猫》游戏的元素和界面。同时,在新浪微博以及IOS系统《花千骨》游戏用户评论中,亦有大量游戏玩家评论两游戏非常相似。一审法院遂判令天象公司、爱奇艺公司停止侵权行为、消除影响,并赔偿蜗牛公司经济损失3000万元。天象公司、爱奇艺公司不服,提起上诉。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判决。

【典型意义】

“互联网+”产业方兴未艾,新技术和新业态的发展不断对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提出新的挑战。本案是网络游戏产业领域知识产权保护的典型案例。二审法院在本案中明确,网络游戏“换皮”抄袭可能构成侵害著作权的行为,并在此基础上全额支持了权利人3000万元的诉讼请求,体现了严格保护知识产权的裁判理念。本案裁判是“互联网+”环境下司法裁判积极回应技术发展与产业需求的例证,在充分考虑网络游戏作品的知识产权价值、侵权手段的多样性与隐蔽性等因素的前提下,以有利于促进创新、有利于公平竞争、有利于消费者长远利益为指引,对网络游戏知识产权保护问题进行了有益探索,对保护新兴产业发展壮大、推动产业健康发展均具有重要意义。(摘自最高人民法院2019年中国法院知识产权保护十大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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