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解“气”法来帮
【编 辑:天贵律师事务所】 【更新日期:2023/4/3 18:37:59】 【浏览次数:260 次】
 

企业解“气”法来帮

服务进企业,解“气”法来帮”。安徽天贵律师事务所认真践行司法为民思想,组织律师送法进企业,帮助企业排忧解难。前江工业园区某铝业有限公司系该所服务单位,该公司为天然气重点用户。今年三月该公司反映,园区供气企业结算天然气费用违反合同约定,在供暖季顺价销售价格基础上,擅自提高价格,致使其202112月多支付用气费6万多元。知悉该情况后,服务律师认真核对《供用气合同》,确认合同约定用户月度总量不超过13万标准立方米基础量,按发改委价格文件规定,在非供暖季价格为3.07/标准立方米,顺价量(增加量)按照单月LNG采购平均价+0.2元气化费。此外,池州市发改委池发改价格[2021]482号文件规定,2021111日至2022331日全市非居民天然气顺价销售价格上调0.88元,为3.95/立方米。该供气企业结算气价,在3.95/立方米外另行加价属于价格违法、合同违约行为。建议其先行与供气方交涉,要求退还多收费用,若供气方不能整改,可以向区发改委物价监督部门投诉,要求立案查处,或者委托律师直接提起诉讼,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经过法律指导,该企业通过与供气方交涉、寻求价格监督管理部门干预,问题得到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