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失的她》里有哪些违法行为?
1、影片中朱一龙饰演的何非嗜赌成性,涉赌金额巨大,构成什么罪?
什么是赌博?
以营利为目的,以钱财为赌注,使用某种方式或者工具比输赢来非法获取钱财的行为。
哪些行为属于赌博?
1.互联网赌博,利用网站或者APP注册个人账户充值后赌博,如百家乐;
2.利用体育竞技,算出赌博标的,通过网络平台进行下注,如赌球;
3.社交网络平台赌博,利用红包功能赌博;
4.休闲游戏平台,主要棋牌类游戏,如斗牛、德州扑克。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七十条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零三条【赌博罪】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罪】
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聚众赌博”:
(一)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
(二)组织3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
(三)组织3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的;
(四)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第二条以营利为目的,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或者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开设赌场"。
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我国领域外周边地区聚众赌博、开设赌场,以吸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为主要客源,构成赌博罪的,可以依照刑法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条明知他人实施赌博犯罪活动,而为其提供资金、计算机网络、通讯、费用结算等直接帮助的,以赌博罪的共犯论处。
何非嗜赌成性、涉赌金额巨大,构成赌博罪。
2、何非请求妻子替他偿还一千万的赌债,妻子李木子拒绝,那么婚姻存续期间一方的赌债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篇的解释(一)》第34条规定,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中所负债务,第三人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妻子李木子没有替偿还赌债的义务。
3、何非以结婚周年为由,邀请妻子前往东南亚旅游,并将其杀害,构成什么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何非构成故意杀人罪。
4、何非为什么坚持让警方立案?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
第四十条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
第四十二条失踪人的财产由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或者其他愿意担任财产代管人的人代管。
代管有争议,没有前款规定的人,或者前款规定的人无代管能力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人代管。
第四十六条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死亡:
(一)下落不明满四年;
(二)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满二年。
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自然人不可能生存的,申请宣告死亡不受二年时间的限制。
何非为代管并继承李木子全部财产。
5、何非将妻子杀害,是否还享有财产继承权吗?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因双方婚后并无子女,丈夫何非为第一继承人。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何非不再具有妻子遗产的继承权。
(来源:《常州检察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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