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黄中梓主任参加中国破产法论坛•跨境破产审判与营商环境优化专题研讨会
【编 辑:天贵律师事务所】 【更新日期:2019/9/17 8:50:43】 【浏览次数:1883 次】

我所黄中梓主任参加中国破产法论坛•跨境破产审判与营商环境优化 专题研讨会

     2019年9月7日,“中国破产法论坛·跨境破产审判与营商环境优化专题研讨会”在苏州成功举行。本次会议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法律事务部、中国人民大学破产法研究中心、北京市破产法学会、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共同主办,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苏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共同协办,旨在深入研究跨境破产制度的理论与实践问题,贯彻落实《加快完善市场主体退出制度改革方案》中关于完善跨境破产制度的要求,推动完善跨境破产协作机制,营造公平公正营商环境。

    

  中国人民大学破产法研究中心主任、北京市破产法学会会长、中国破产法论坛组委会主任王欣新,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法律事务部副部长刘超,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徐清宇,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夏正芳应邀出席开幕式并致辞。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2019年度主席、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第五工作组(破产法)会议主席、泰国司法部常务次长Wisit Wisitsora-At 教授应邀出席会议并发表主旨演讲。来自全国各地高校科研机构、法院系统、管理人系统以及投资机构的170余位嘉宾,围绕“跨境破产的理论基础与司法实践”、“跨境破产的域外经验与制度改进”等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我所黄中梓主任应邀参加了会议并担任会议第二分会场评议嘉宾。

     

      Wisit Wisitsora-At 教授做了题为“联合国贸法会跨境破产示范法及其相关问题”(UNCITRAL Model Law on Cross-border Insolvency and Related Issues)主旨演讲。

     

       黄中梓主任参加了第二分会场研讨,研讨主题为“跨境破产的域外经验与制度改进”。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民六庭庭长叶炳坤、安永(中国)企业咨询有限公司合伙人梁闽海、江苏百年东吴律师事务所主任、苏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会长陆诚、上海破产法庭法官刘琳、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副教授、中国法学会银行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苏洁澈、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讲师何欢分别围绕主题作了精彩演讲。演讲之后,与会嘉宾就跨境破产司法实践中面临的挑战、跨境破产与仲裁的选择等问题进行了充分的自由交流。黄中梓对本环节的演讲及研讨情况进行了精彩的点评。黄主任在点评中指出,在处理跨境破产时,应立足于维护国内债权人利益;应进一步完善我国的破产法体系,如自然人破产制度如何与我国的破产制度进行有机融合;建议建立区域化的破产模式;应该重视在一国两制的前提下处理涉及香港特别行政区企业的破产和债务重组问题。  

      

       会议最后进行了“对话交流”,与会嘉宾就我国目前推动跨境破产制度面临的最大问题、跨境破产的国际合作、《企业破产法》第五条的适用问题等议题各抒己见,进行了精彩的发言和讨论。